法規之一,若用我們的語言來表達,會像是這樣「求內心的寧靜,靜下來後,在靜中,再觀什麼是本來不動的(essential,以下譯為「主人」),什麼是動盪不停但無關緊要的(non-essential,以下譯為「客塵」)。」要說「用我們的語言來表達」是因為靈性科學的法規與教學,原本是用一種象徵性的符號語言來表達的,要先了解符號語言才能了解這些教法。而必須要確切遵循此處所說的法規,修完高等知識的前幾步後,才會了解這種語言。不過修持之道對誠心想修的人是永遠開放的。
以上的法規很簡單,就是要有內心的寧靜的時間,遵循這法規也不難。但是你一定要誠摯而嚴格的執行這個功課,才會達到它的效果。因此,我們要講,究竟要如何遵循這項法規呢?
學生每天必定要空出一段時間,完全放下所有日常的工作與責任。在這段時間內,以一種更高的、第三者的身分重審自己一天中的一切;歡愉、悲哀、你所關心的、體驗的、所做所受的,全部都重新以更高的、第三者的身分觀察一遍。
——魯道夫·施泰納:《超越生死門:高等靈界知識與修證法門》
打掉重煉第267天丹道炁功築基功法:炁功站樁及煉精化炁:第二階段功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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